||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蔬菜流通免征增值税政策发布
发布时间:2015.09.21    新闻来源:山西唯实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所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通知》规定,可享受优惠的蔬菜品种包括各类常见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除了新鲜蔬菜外,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也同属此次免征增值税范围,而各类蔬菜罐头则不在免征范围内。

  《通知》表示,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据了解,目前对蔬菜流通环节主要征收为3%和13%两档增值税税率。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已提出要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具体落实后将有利于蔬菜价格的稳定。财政部表示,未来还将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试点,进一步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努力保障实现粮食稳产增产。

 
山西唯实产品手册    山西唯实原料手册    唯实清液流体肥原料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农业部    作物用肥方案    特肥集成方案定制商    唯实农业集团    
关于我们 合作单位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实景
焦点关注
农业知识
山西唯实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阿尔法(英国)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山西海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1-6653976、3866589
农化服务热线:4000-067-063
公司地址:太原市 万柏林区 长风西街66号 3幢4单元2302号
微信公众号:sxwish
Copyright 2006-2024  山西唯实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编号:晋ICP备2023023623号     晋公网安备14010502990169
在线咨询
<p align=left>离开 在线咨询
<p align=left>离开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