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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业生产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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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交公路明电〔2022〕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部直属各海事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不误农时进一步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服务春季农业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春管春耕,对确保粮食稳产增产、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当前,部分地区还存在疫情防控层层加码,部分公路、水路通行受阻,运输车辆司机按当地防疫要求长时间隔离,导致农资、饲料、农药等运销“最后一公里”运输受阻,蔬菜、家禽等“菜篮子”产品流通受阻和终端配送困难等突出问题,对春耕生产产生较大影响。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紧盯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做好农资和农产品运输服务保障,为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提供坚强支撑。
二、加强运行监测,确保路网畅通
(一)巩固骨干路网“大动脉”畅通成果。认真贯彻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7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水路运输保通保畅有关工作的通知》(交水明电〔2022〕78)要求,持续巩固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和港口码头、航道船闸关闭关停自查自纠工作成果,防止反弹回潮。要积极配合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科学合理设置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防疫检查点应设置在收费站外广场及以外区域,并与出口收费站保持合理间距,防止车辆排队倒灌导致高速公路主线拥堵。要加强公路网监测调度,健全部省站三级调度、路警联动、区域协同公路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路网阻断和拥堵等问题,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大动脉”畅通。
(二)确保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微循环”畅通。要充分发挥基层一线、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路网阻断堵塞问题,严禁擅自阻断或者挖断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行为。要规范普通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增加检查人员力量,优化检查方式和流程,提高检查效率。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拥堵缓行。要全面摸查普通公路阻断和“最后一公里”运输受阻等具体情况,在省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提出针对性措施,并督促地方及时解决,保障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微循环”畅通。
三、优化组织调度,保障运输顺畅
(三)服务农民有序返乡。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总体布局和生产经营模式,分析农民返乡出行特点,及时掌握农民返乡需求。根据地方统一部署,对符合防疫总体要求的,通过“点对点”包车等方式运送返乡农民,管控区和封控区可采取闭环运转等方式运送,切实保障农民有序出行。
(四)强化运输组织协调。要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门,及时了解农机、农资和农产品运输需求,全力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已启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地区,要将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及其生产原料、农机及零配件纳入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范围,优先发放通行证,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对需要跨区域转运的农机及配件等,要积极协助农机企业和服务主体办理通行证,“点对点”开展作业服务。对运输化肥等农用物资船舶要实施优先引航、优先过闸、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措施,确保港口航道畅通运转。
(五)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周边物流园区(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启用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点或分拨场地,实行闭环管理措施和通信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要推动涉疫地区联防联控机制为农用物资运输港口、航运、代理等作业人员通勤提供必要保障,进出港口的农资集疏运运输车辆实行“港区?公路通行段?目的地”全链条的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港口企业要充实港口一线作业人员力量,保持港口24小时作业,强化化肥等重要农用物资优先接卸保障,加强与货主、货代企业的对接,督促尽快从港口提离农资。
四、保障措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和省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将农资和农产品运输服务保障作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重要内容。密切关注春耕生产形势,加强统计分析和形势研判,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和统筹调度,凝聚服务保障工作合力。
(七)加强宣传服务。通过网站、社交媒体、行业协会组织等多种渠道,公开有关政策内容和业务办理方式。要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实际,优化业务流程,力求条件简明、程序快捷、办理方便。依托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等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地方的急迫需求、生产经营主体遇到的困难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第一时间跟踪、做好政策服务和技术支持,最快速度协调解决。
(八)加强督促指导。要将本通知要求迅速传达至各基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因保通保畅工作不力严重影响春季农业生产的,严肃追究责任。
交通运输部
2022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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